close

我媽媽(同上篇文章朋友的媽媽)在家樂福也被人栽贓誤會,家樂福真是欺人太甚了......可惡!
時間:2003年4月7日上午10點多 地點:彰化金馬路的家樂福

 

事情經過:

我媽進入家樂福之後直奔2樓,本來想要幫我爸買休閒褲,

因為趕時間的關係,匆匆瀏覽後覺得不合意,遂馬上前往地下室拿了幾包泡麵即前往結帳.
結帳後,馬上有一個面帶嚴肅表情的員工前來(後來自稱主管)要索取統一發票觀看,

隨即問我媽說,他們在賣場有看到我媽拿了一罐”xx面乳”,她拿到哪裡去了......

我媽原先一臉疑惑,這時突然才會意過來,原來是懷疑她偷了他們的東西,

我媽態度馬上轉為憤怒,即要求那主管(以下簡稱A)拿出證據來,如錄影帶為證......
但 A 說,不用錄影帶,我們有人證......
我媽說:”好!那請他出來對質!”(A去找人)

A找來一年約40多歲的婦人,以下簡稱B,B來了後,重複主管說的話,指在賣場看到他拿面乳丟入推車。
我媽大吼:”拿證據出來阿!包括我拿東西的過程......”

我媽拉著B說:”好阿!那我們一起回現場去演練一遍阿!”
B說:”你這樣對我是人身攻擊喔!”(B始終不肯回現場)
我媽說:”我只是拉你要重回現場演練,何來人身攻擊?我去服飾區看沒中意的褲子,即下地下室,根本也沒到過賣化妝品的區域,我甚至連你們的化妝品專櫃在哪我都不知道,我會去拿”什麼面乳”嗎?”

(我媽向來去家樂福都只到地下室買鮮奶就走,很少到1和2樓去逛)
我媽在收銀區當場跟他們發飆,氣的胃都抽筋了,結果結帳的通通停下來,沒結帳的也圍過來看,我媽要那些圍觀的消費者小心,免得下一個就輪到他們被栽贓.
PS.當時還有一便衣警察在場,後來看了看局勢,居然鼻子摸摸就走了,真是......)

後來,A要B先走開,已不關他的事,

我媽說:”請你們還我個公道,否則沒完沒了!”
A說:”我又沒說你”偷”這個字......”

我媽說:”你雖然沒說,但意思就是有......”
因為圍觀群眾實在太多,他們想息事寧人,就要我媽到辦公室再談,我媽堅決不肯.
A後來說:”我是B的主管,也許是我看錯,我替他道歉......”
我媽豈可就此善罷甘休,她要他們還她清白,豈能這樣亂誣賴人為小偷!
B後來再度現身道歉:”我現在跟你道歉,我看錯了,這樣好不好?”
我媽說:你這樣沒有誠意......”
B又拉下臉說:”那我當這這麼多人的面前再次跟你道歉,對不起!”
我媽說:”如果我打你一巴掌,再跟你道歉,你說這樣好嗎?”
A和B啞口無言......
A說:”你這樣是要讓我們難堪嘛!”
我媽說:”我都不覺得難堪了,你們還覺得難堪!”(因為很多人在看)
A說:”你是要害我們都被辭職嗎?”
我媽說:”那是你家的事,跟我沒關係,重點是你誣賴我的清白!”
後來,自稱主管的A拿了2包餅乾給我媽,以示誠意,

我媽根本不甩,把那2包餅乾丟的老遠,他居然去把它撿起來......
我媽從進家樂福到結帳只花了10幾分,真的是趕時間,

所以後來她想,既然已經把場面鬧這麼大,在場的人都知情了,就先暫時算了,不要讓人家丟了工作,

可是他認為不能再這樣姑息養奸,因為板橋家樂福,新竹家樂福都已經發生過此案件,
所以大家用力的轉寄給你們的親朋好友,一起揭發家樂福的惡行,

免得下一個被栽贓的就是你或你身邊的人.....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roovyAB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